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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报送安徽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4-11-04阅读次数:9724内容来源: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通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省通信企业综合实力,我局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恢复开展“安徽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为有效推进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安徽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库”,请各相关单位推荐若干名评审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评委库成员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
      (四)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五)具有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工信部组织评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
      (六)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七)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参加省、部级以上的成果评估、项目鉴定或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八)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不主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列入评委库成员人选。
       二、专业评审组分类审报要求:
      按分支专业(学科)设立有线、无线、数据、交换、线路、电源6个评审组,所推荐的评审委员每位至多申报2个专业。
      三、报送材料:
     (一)安徽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方式:
      所需报送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之前报至我局,推荐表电子档邮件发送至ahpt@163.com(可登陆http://www.ahtxxh.com/下载)。
      五、其他要求:
      (一)开展通信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是健全我省通信行业专业职称评审机制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审委员推荐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筛选,确保推荐评审委员符合相关条件要求。
     (三)推荐人员需真实完整填报评审委员推荐表。

      联系人:潘涛    联系电话:0551-65680781。

      附件:安徽省通信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推荐表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